想要破鏡重圓,得先讓前任看到“希望”
發布時間:2024-11-8 15:13:25 瀏覽量:
想要破鏡重圓,得先讓前任看到“希望”
我發現挽回里很多人都特別矛盾,你明知道對方不想再讓你去糾纏了。也不想再看見你發小作文,甚至到別人公司門口,家門口去圍追堵截。你明知道這些都是錯的,不應該的,為什么還要去做呢?明知道對方對你的目的心知肚明。為什么還要在挽回中總是提及過去。表達你放不下的態度呢?這是改正后的你該有的行為嗎?如果你在挽回中還是無法克服以上問題,請靜下心來好好看完這個視頻。我會幫你明確一下思路。
首先第1點,認清現實,尊重對方的選擇。不管是因為他真的不愛了。還是因為矛盾太深而放棄。你這時候的解釋和糾纏都是不理智的,因為在分手方看來。責任都是你的,他會覺得是你欠他的,你如果真的去卑微道歉,祈求原諒了。他甚至會以此來要求你做更多補償。你的沉沒成本也會越來越高。你也會越來越累,感覺越來越沒有希望。
如果你還不想走到這一步,一定要認清現實和你們之間的問題,你要給對方一個態度:我挽回你,不是因為非你不可。也不是因為我欠你的,而是出于對過去這段感情的尊重。如果你能有這個認知,那么你從表達中所透露出來的意思,對前任來說就是毫無攻擊性的,甚至是坦誠的客觀的。但是前提是你要改變自己的認知。
(情感困惑加導師\/信 fengai667,一對一免費分析)
第2點。分手后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擔心。如果我不做點什么,我就真的要失去他了。他會不會已經不愛我了?如果他已經不愛了,那我的挽回還有什么意義呢?
其實在我看來啊。大多數的分手都是因為相處中的問題。你如果把溝通相處中的所有矛盾都歸結于“對方不愛你”,那就說明你真的不懂前任了。如果你帶著這樣的思維去跟對方交流,本質上透露出的就是一種自私的觀念。以利己的角度去強迫對方對你好。一定會把對方推得越來越遠。
都分手了,就不要覺得前任還應該為你的情緒買單。我發現很多人分手之后特別喜歡去找前任哭訴和賣慘,就差把“沒了你我怎么活”寫在臉上了,或者經常隔三岔五的騷擾前任,去和前任講最近經歷了什么,發生了什么。這種行為其實就是在強迫前任為自己的情緒買單。
我不止一次地說過,一旦你們分手,你在對方的心中連一個路人都不如,最起碼路人沒有給人留下什么不好的回憶。所以想讓前任為你的情緒買單,本身就是一個特別自私的心理,想要和前任復合,你要想你能為這個人提供的價值是什么,你對這個人的價值是什么?如果你不能為這個人貢獻價值,甚至還一直消耗他,那對方怎么可能會同意你們重新在一起呢?
所以想要破鏡重圓,一定要讓對方看到你們繼續下去的希望。因為愛情本身是自由的。情侶之間的吸引力也是相互的。當你從利己的同時還能利他。對方才能重新發現你的好,才能給你打開復合的窗口。